冷靜期無涵蓋旅遊會籍兼豁免多 邱騰華否認「遷就某一些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1/1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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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期無涵蓋旅遊會籍兼豁免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否認「遷就某一些人」。(陳偉英攝)

近年不良銷售手法投訴持續增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15日)展開為期3個月的冷靜期立法諮詢,建議針對美容及健身服務、涉及3000元以上的消費合約,設立3個工作天或7個曆日的冷靜期,但被指涵蓋行業少兼豁免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16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有關建議「非遷就某一些人」,又指「時光共享」合約不算普遍,消費者並無很大「受屈」情況。

當局諮詢文件只針對美容及健身行業,並豁免只單一提供美甲、按摩或改善脫髮問題的商戶,而無設置運動器械的場所提供的健身服務、酒店及任宅物業內會所等提供的服務都獲豁免,「時光共享」及旅遊會籍等其他行業則不設冷靜期。

邱騰華解釋,《商品及說明條例》引入刑事規管不良營商手法後,美容及健身業涉及不良銷售的問題仍然持續,並透露涉及威嚇性銷售的商戶不只1、2間,「手上清單便有數十間」,故需要設立消費合約冷靜期。

他又強調,諮詢文件建議「非遷就某一些人」,又指建議不包括「時光共享」等合約是因為法例「由零至一」時需要聚焦,而消費者的保障亦非「無限」,必須有不情願及「被屈」的情況,他認為「時光共享」合約不算普遍,消費者亦無佷大「受屈」情況。

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在另一電台節目上稱,大致同意設立冷靜期,惟擔心顧客如使用信用卡付款,會因銀行的相關匯款期長達1至3個月,而造成退款墊支問題,

她又認為,政府的建議豁免太多,不明白政府為何會豁免瑜伽等沒有設置運動器械的場所提供的健身服務設冷靜期,又不涵蓋美甲等服務,造成混亂:「如果一間公司同時提供美容及美甲服務,顧客要求退款時只要退還美容的款項嗎?美甲退不退?」她批評,政府一直無諮詢業界及了解經營情,便「一刀切」作出決定。

不過,邱騰華指,商戶可在期限內通知信用卡公司將款項退回消費者,故不存在有商戶墊支的情況。